关于渭源县路园镇卫生院门诊
耗材购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6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18】168号)和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的通知》(定政办发【2***18】18***号)要求,现对渭源县路园镇卫生院门诊耗材购置项目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渭源县路园镇卫生院门诊耗材购置项目
二、 采购单位: 渭源县路园镇卫生院
三、 项目编号: ***
四、 采购内容: 心电图机 1台;心电监护仪1台;快速心损三项检测仪1台;血压计1台;听诊器1副;除颤仪电极片1包。
五、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 3***日内完成供货及验收工作。
六、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七、控制价: ***.****** 元(大写:叁万伍仟元整)
八、对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上资料查询时间以本项目公告发布至截止时间前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提供自公告之日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
6.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注:上述资料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在系统中提交,投标人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造假,将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九、投标登记、资质审核及竞价时间:
投标登记时间: 2***24 年 ***6 月 2 6日14 : ****** :*** ***至2*** 24 年 ***6 月 2 7日 12 : ****** :******
资质审核 时间: 2***24 年 ***6 月 2 6日14 : ****** :*** ***至2*** 24 年 ***6 月 2 7日 12 : ****** :******
竞价时间 :2***24 年 ***6 月 2 7日 15 :3***:******至2***24 年 ***6 月 2 7日 18 :******:******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渭源县路园镇卫生院
联 系 人:王院长
联系电话: ***
渭源县路园镇卫生院 2***24年***6月26日